文物建筑“活起来”的双重路径与三道保障
来源:中国文化报
长期以来,文物建筑更加注重以抢救性保护为代表的“保护”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稳步迈进和文物保护观念的发展变化,对其开展活化利用、保护与利用并行逐步成为工作重点。2022年全国文物工作会议提出新时代文物工作的22字方针,即“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为文物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推动文化遗产传承和文物保护利用水平的全面提升,促进文旅融合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下“十四五”时期文保事业稳步提升、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国家及地方出台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落实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开展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的相关实践,正是文旅融合背景下的积极有益探索。基于文物建筑不同价值、不同权属等因素,如何让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开放利用并行,让文物建筑“活起来”是文保工作者持续探索的目标。
功能属性的灵活赋能与空间使用的多样探索
文物建筑活化利用,一方面对其功能属性进行调整,赋能老建筑,焕发新活力,另一方面对建筑空间的使用进行适宜性的探索和多样改造,为空间的更新使用提供适宜的物质载体,这可谓文物建筑活起来的双重路径。
基于建筑原有功能特点,深度挖掘自身价值,选择适宜性的功能定位,通过功能延续、功能置换、功能叠加等不同方式,让文物建筑焕发新活力。功能延续是文物建筑活化利用较为积极的一种模式,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居住功能的延续,使用者对民居结构维修、墙面粉饰、安装空调等进行性能提升方面的改造。二是公共服务及商业等原有功能延续,文物建筑保存状况良好,外部与内部均得到合理的维护,延续原有功能并对外开放获取一定的人流量。
功能置换是文物建筑功能利用最主要的形式,主要置换为文化展示类和商业类。置换为文化展示类的文物建筑原先多是名人故居,这种利用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文物建筑,且合理布置展厅开放后,具有稳定的客流量。置换为商业类的文物建筑大多有异于原有功能,如浙江杭州西溪湿地风景区“淼森花境”,该建筑群原为江西省民居及祠堂建筑群,后经异地搬迁至此,现今由汉服体验、生活用品展卖等功能组成,吸引公众到古建筑群旅游体验。
功能叠加是对原有建筑功能局部保留并增加新功能,形成复合功能。如杭州安雅堂建于清光绪元年(1875年),原为骨科医馆和住所,现为医德展示馆兼九洲大药房便民服务点,在药店的基础上,增加了参观旅游、科普教育等功能,彰显其历史和文化价值。
空间更新使用应在建筑现状的基础上,基于原有建筑格局、结构类型、文物级别进行针对性修缮或改造。在功能置换改造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建筑内部流线和空间的重新整合,工业类建筑、商业类建筑、办公类建筑等遗产的内部空间大,建筑结构多为大跨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利用灵活性更强。民居类建筑多为砖混和砖木结构,在利用时难度大、可塑性差。不同文物建筑级别具有不同限制要求的改造标准,可运用空间修复、空间重组、空间扩充等不同的利用手段,对文物建筑进行更新使用。
空间修复是文物建筑改作文化展示类功能常用的空间活化利用方式。如胡雪岩故居是晚清时期私家豪宅的典型案例,经过空间修复,基本维持原貌进行展示利用。空间重组方面,水平方向上表现为拆除墙体打通空间和增设轻质隔墙等,比如居民类文物建筑;垂直方向上表现为拆除楼板打通空间和增设楼梯形成空间连通,比如公建类文物建筑。空间扩充方面,水平方向表现为加建部分建筑,垂直方向表现为扩充一层。
政策扶持、经济支撑与运营维护
文物建筑活起来,还离不开政策、经济、运营等方面的支撑,利好的政策、强劲的经济与运转良好的维护体系,是文物活起来的三道保障。
健全的法律保护和规范的程序管理是促进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抓手。目前,一些省区市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意识得到地区共识。然而低级别文物建筑由于价值相对较低关注度较少,需要进行普适性、全面性的保护利用工作引导,让政策真正服务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方方面面。
经济因素是推动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基础和根本动力。一方面充分利用好国家财政支持,进行统一资金调配和业态招商集中式管理,在建筑空间使用、日常保养维护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保障。另一方面,积极引进企业资金支持,使用者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自给自足的形式实施运营,在经营收益驱动下对功能使用和效率进行提升。
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尽量依托文物建筑自身价值进行开放利用。部分文物建筑利用的运营主体是使用者。使用者会从使用的经验去维护运营使用空间,更贴近空间使用需求和价值阐释,而名人故居类文物建筑会更加注重文物建筑历史信息的保留与文化的延续。历史街区内的民居建筑群使用者与运营主体往往不是同一个,就造成运营方需要对文物建筑进行二次改造。
构建文物建筑“活起来”的良性利用机制
文物建筑的活化利用依托于功能更新和空间改造的双重途径,以及政策、经济、运营三方面的保障体系。后续还需深入评估现有案例,拆解活化利用中考量的因素、指标,对利用成果进行多维度的考量,提出针对性的文物建筑利用意向与分类指导准则,制定出普适性、全面性的评价指标参数,构建文物建筑活起来的良性利用机制。
同时,加强各地区各单位之间的信息、知识共享,建立统一的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共享平台,挖掘文物建筑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让全社会一起用好文物建筑、讲好文物故事,在文旅融合的背景下,实现高品质、高质量、高水平的文物建筑活化利用。
(作者丁燕单位系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责任编辑:窦远行